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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標竟是“山寨”?天津同仁堂陷重大訴訟 IPO前景存憂

日期:2021-08-17 13:57:23      點擊:

出品:新浪財經(jīng)上市公司研究院

作者:鐘文

8月13日,中國北京同仁堂(集團)有限責任公司(下稱“同仁堂集團”)發(fā)文稱,將正在IPO的天津同仁堂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天津同仁堂”)告上法庭。

資料顯示,同仁堂集團是北京國資委100%控股的一家國有企業(yè)。同仁堂集團旗下有多家子公司,其中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代碼:SH600085)為A股上市公司。同仁堂集團(含子公司)與天津同仁堂的主營業(yè)務相同或相近,皆包含“中成藥的研發(fā)、生產(chǎn)和銷售”。

同仁堂集團稱:同仁堂集團是“同仁堂”字號的唯一合法承繼者,是“同仁堂”商標的唯一合法持有人,任何未經(jīng)許可擅自對同仁堂商標字號的使用、仿冒、混淆等行為,均構成侵權和不正當競爭。天津同仁堂與同仁堂集團不具有同源關系,不是同仁堂集團的子企業(yè)或分支機構,也不具有任何關聯(lián)關系。天津同仁堂未經(jīng)許可擅自使用“同仁堂”文字和“同仁堂”注冊商標高度近似的侵權標識,并通過企業(yè)名稱文字突出使用、虛假宣傳等方式引起混淆,侵害了同仁堂集團注冊商標專用權等權利,并構成不正當競爭。同仁堂集團有權通過法律途徑追究其責任,維護自身權益,目前已向法院提起訴訟。

招股書顯示,天津同仁堂前身起源于清朝時期的張家老藥鋪,歷史上曾使用京都同仁堂張家老藥鋪、天津京同仁堂和記、天津市同仁堂制藥廠、天津市先鋒中藥廠、天津市第四中藥廠、天津同仁堂制藥廠等名稱開展藥品經(jīng)營活動。

天津同仁堂于2002年改為股份公司,彼時還是天津市地方國企。截至招股書簽署日,天津同仁堂的控股股東為為張彥森,持股比例合計41%;實際控制人為張彥森和高桂琴夫婦,兩人合計持有59%的股權?,F(xiàn)在的天津同仁堂,已經(jīng)成為一家民營企業(yè)。

 招股書顯示,天津同仁堂前身天津同仁堂制藥廠于1994年12月被原國內貿易部認證為“中華老字號”;“天津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注冊商標:太陽)”、子公司“天津宏仁堂藥業(yè)有限公司(注冊商標:紅花牌)”均是商務部首批認定的“中華老字號”。

對比可知,天津同仁堂部分商標logo與同仁堂集團有相似之處,“同仁堂”三個字更是被天津同仁堂廣泛使用。如果天津同仁堂敗訴,不僅要承擔對同仁堂集團的侵權責任,而且公司主營業(yè)務及持續(xù)經(jīng)營能力將受到重大影響,這將終止公司此次IPO的進程。

天津同仁堂是否侵權?

如果天津同仁堂僅以歷史上用過“同仁堂”字號為抗辯理由的話,恐難對同仁堂集團的起訴形成有效抗辯。按照現(xiàn)代《商標法》等知識產(chǎn)權領域的立法精神,同仁堂集團對“同仁堂”商標享有獨占的、排他的權利。商標專用權人一方面有權禁止他人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在相同或者類似的商品上注冊;另一方面對未經(jīng)許可、非法使用其注冊商標可能導致相關公眾混淆的,有權請求責令侵權人停止侵權行為,賠償損失。

我國《商標法》第五十七條 規(guī)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均屬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一)未經(jīng)商標注冊人的許可,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其注冊商標相同的商標的;(二)未經(jīng)商標注冊人的許可,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其注冊商標近似的商標,或者在類似商品上使用與其注冊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容易導致混淆的;(三)銷售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的;(四)偽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冊商標標識或者銷售偽造、擅自制造的注冊商標標識的;(五)未經(jīng)商標注冊人同意,更換其注冊商標并將該更換商標的商品又投入市場的;(六)故意為侵犯他人商標專用權行為提供便利條件,幫助他人實施侵犯商標專用權行為的;(七)給他人的注冊商標專用權造成其他損害的。

招股書顯示,天津同仁堂注冊商標共計122項,其中部分商標名稱為“津同仁”的商標與同仁堂集團名稱為“同仁堂”的商標有相似之處,如下圖。

  

2021年8月17日商標竟是“山寨”?天津同仁堂陷重大訴訟 IPO前景存憂

 

同仁堂集團部分商標LOGO

  

2021年8月17日商標竟是“山寨”?天津同仁堂陷重大訴訟 IPO前景存憂

 

天津同仁堂部分商標LOGO

天津同仁堂和同仁堂集團的主營業(yè)務有相同之處,商品都包含中成藥,因此天津同仁堂與同仁堂集團的相似商標會引發(fā)爭議。如果法院認定上述商標相似,并且這些相似的商標能夠引起消費者的混淆,那天津同仁堂構成侵權。

同仁堂集團還認為,天津同仁堂通過企業(yè)名稱文字突出使用、虛假宣傳等方式引起混淆,構成不正當競爭。招股書顯示,天津同仁堂確實廣泛使用“同仁堂”這三個文字(字號),如公司名稱含有“同仁堂”,藥品生產(chǎn)廠家含有“同仁堂”,消費者很容易認為天津同仁堂與同仁堂集團有淵源和關聯(lián)關系。

同仁堂集團認為天津同仁堂構成不正當競爭確有法律依據(jù)?!渡虡朔ā返?8條規(guī)定:“將他人注冊商標、未注冊的馳名商標作為企業(yè)名稱中的字號使用,誤導公眾,構成不正當競爭行為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處理。”

在天津同仁堂 122 項注冊商標中,沒有一項商標是以“同仁堂”為名稱的,但公司名稱及藥品生產(chǎn)廠家名稱皆含有“同仁堂”三字,按照法律規(guī)定,天津同仁堂或有不正當競爭之嫌。

天津同仁堂敗訴影響幾何?

按照同仁堂集團公告及招股書披露的信息,天津同仁堂存在敗訴可能。如果敗訴,天津同仁堂的IPO將終止。

根據(jù)證監(jiān)會《首發(fā)業(yè)務若干問題解答》(二)問題15的規(guī)定,“對發(fā)行人業(yè)務經(jīng)營或收入實現(xiàn)有重大影響的商標、專利、專有技術以及特許經(jīng)營權等重要資產(chǎn)或技術存在重大糾紛或訴訟,已經(jīng)或者未來將對發(fā)行人財務狀況或經(jīng)營成果產(chǎn)生重大影響”屬于擬IPO公司存在影響持續(xù)經(jīng)營能力的重要情形,是IPO的實質障礙。

招股書顯示,天津同仁堂2018-2020年的營收分別為6.66億元、7.44億元和8.18億元,分別實現(xiàn)歸母凈利潤1.43億元、1.51億元和1.61億元。在公司主營業(yè)務收入中,腎炎康復片、血府逐瘀膠囊、脈管復康片三種產(chǎn)品的收入合計占總營收的83.28%、84.95%和86.95%。值得一提的是,上述三種藥品的生產(chǎn)廠家皆是“天津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如果天津同仁堂敗訴,公司持續(xù)經(jīng)營能力會受到影響。

此外,如果天津同仁堂敗訴,那公司的商標侵權或不正當競爭行為涉嫌重大違法違規(guī),重大違法違規(guī)行為亦屬于IPO的實質性障礙。

總之,如果天津同仁堂敗訴,此次IPO也將終止。即使在訴訟期間,天津同仁堂的持續(xù)經(jīng)營能力、是否涉嫌重大違法違規(guī)等情況也會受到質疑,公司的IPO可能中止。

(責任編輯:韓藝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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